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接待业务,根据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巡视组对学校三公经费检查,要求严格执行《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》,各学院、各部门及科研项目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,请填写《贵州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方案表》(见附件)。
计划财务处
2015年4月10日
附件:贵州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方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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