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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财处关于报账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

2017年03月29日 16:28  点击:[ ]

计财处关于报账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计财处经紧张准备,各项工作就绪,定于4月5日开始报账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2017年第一学期我处暂时取消叫号,安排前台工作人员每人分工处理学院及部门经费(具体分工见附件一)。

二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,2017年起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,由省财政厅直接支付给商品或服务供应者,不再由学校基本账户支付。因财政系统支付每天处理账务时间为上午9:00-11:30,请急需用款的部门、学院提前做好准备。

三、根据黔财库【2003】12号、财库【2007】63号、财库【2011】160号、黔教办函【2015】166号和黔教办【2016】81号文件,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管理规定“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”,从2017年起我校财政性资金安排预算的项目启用公务卡。该类项目不再预借日常零星开支(不包含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支出),30000元(含30000元)以下的差旅费、会议费、招待费及零星购买支出一律通过公务卡结算。为不影响个人信用,请于还款日前10天凭合法票据、个人签名的刷卡消费结算单以及消费明细清单到计财处及时报账,建议将公务卡与农行借记卡绑定自动还款。因未按时还款产生的相关费用,计财处不予报销。日常零星购买开支30000元以上的,仍需办理银行转账手续,不得私自用公务卡结算,否则后果自负。公务卡具体管理办法另行通知。

四、为提高工作效率,请报账人员完整填写报销单,单据粘贴要求如下(具体要求见附件二):1,票据与报销单大小一致的,请直接粘贴于报销单后。2,票据小于报销单的,请将单据呈从左至右错位粘贴,粘贴单应与报销单大小一致。3,票据大于报销单的,请折叠与报销单大小一致。

以上事宜若有疑问,可到计财处咨询。

 

 

 

附件:一、 2017年第一学期工作分工安排

     二、凭证粘贴图片

     三、劳务费发放表格

 

 

计划财务处

2017年4月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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